周云马上将车停下来,观察了四周的环境,发现一个按摩院可以利用,便下车走进了按摩院。
进门后,周云要了一间房子。
进房前,周云说去上厕所,闪进了办公室。
按摩院就一个办公室,很好找。
周云拿出证件,吓了那人一跳。“长官,我们这里的男人女人由你挑。”
周云让他出了办公室,说要打电话。
那人忙出了办公室,离的远远的。
周云马上拨打了王勇的电话。
“王勇,你马上带七十人过来,这里是。在这街前面五百米,有二十多人埋伏在那,准备袭击我。而且,在他们的身后,还有另一拨人,可能想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你们解决掉他们,留几个活口。”
说完,周云便拿出一支烟,抽了起来。
而这时,离在五百米外的人感到奇怪:“是不是他发现了我们?不敢前来了。”
“不会的吧!他又不会算命!”
“那要是他不来了怎么办?我们可耗不起。万一他调头就走了,那我们就白等了。要不我们派些人过去,就在那按摩院内解决掉他。”
“好!这样,你带十个人守在这,防备他逃跑。我带十个人去按摩院,上门杀人去!”
“是!”
商量结束,这二十人便兵分两路。
一路人上了车,两辆车子直接开到了按摩院的门外。
到了门外,车上的人一个个持着枪,跳了下来,直扑按摩院内。吓着按摩院内的人四处乱跑。
周云听到动静,伸头一看。
“他在那!”
一个人看到了周云,对着他开了一枪。
周云在伸头时,便发现情况不对,马上将头收了回来。那颗子弹打在门上,离他很快。
周云从储物格中拿出了一支二十响的驳壳机。一梭子子弹打了出去。那个开枪的人幸运地挂了。
后面的人看到同伴死了,马上分散,爬在地上向周云射击。
周云将那打空子弹的枪丢回储物格中,又拿出一支驳壳枪。
上次在澳门的人屹岛,周云缴获了近二十支驳壳枪。由于路上检查的原因,周云让方言他们将枪留下。其实,暗中被周云收进了储物格中。
那二十支枪都是满弹的,打完一支不用上弹,换一支打。
那爬在地上的人打了一阵枪,便有人喊道:“快上去结束战斗。否则一会儿日本人就会来。”
这时,又有三个人得到命令,向着周云所在的办公室冲来。在他们的后面,其他的人用火边掩护他们。
周云等他们快冲到门前时,对着他们便开枪杀了起来。
周云才不管他们是不是抗日的,是不是中国人!要周云命的人,不管是谁,都得死!否则,死的就是周云!
又用了两梭子子弹,干掉了三个。
一下子死了四个,剩下的七个人有些动摇了。
“不能退!退回去我们也得受处罚!大家一齐冲上去,他能杀的了一个,能杀两个,子弹总有限。我们乘他来不及换弹时,杀了他。”那头头喊道。
于是,剩下的七个人发了疯似的闯了过来。
周云也打起了火气来,想杀我,那我就杀了你们!
周云一下子拿着两支驳壳枪,左右开弓,连连射击。
四十发子弹打出去,那七个人死掉了六个人,伤了一个人。受伤的是那个头头,他用枪对准持空枪的周云狞笑道:“没子弹了吧?你死吧!”
就在这时候,二条山基冲了进来。看到那人准备向周云开枪,便举枪射击。一枪将那个人给杀死了。
周云走了过去,一一检查了地上的十个人,确认他们都死了,并提取了他们的记忆。
二条看着周云说:“你命真大!要不是我赶的及,你就会死在那人的枪下。”
周云将空枪插在了皮带内:“你怎么来了?”
二条说:“我就在附近办事,听到了枪响便过来了。到了外面一看,是你的车子,吓的我便冲了进来。”
周云走了过去,拍了拍二条的肩:“谢了!”
二条说:“要谢的话,给我三坛三花酒!”
周云爽快地答应了。
带回上海的三花酒只有八十多坛。伊藤精杰拿走了六十坛。说是送人三十坛,带回伊藤家族三十坛。剩下的二十坛,宪兵司令拿走了八坛。伊藤美子三坛,二条山基三坛。周云只剩下六坛。
二条早就瞅上了那六坛三花酒。今天终于找到了机会。
这时候,不远处的枪声响起,打的很激烈。
二条问:“那边也是你的人?”
周云递给二条一支烟:“我经过这里时,收到了暗线的报警。知道有人埋伏我。便停车在这,打电话通知家中来人。那边应该是王勇带的人到了。”
二条看着地上的死尸问:“知道这些人是什么人?”
周云点上烟:“中统的人!那个向我开枪的人是中统上海站的行动队队长。我有他的档案。”
二十分钟后,王勇带着人过来了。他们一来,便将这条街给封严了。
“老板!中统的十个人被我们打死了。另外的三十个人,被我们击毙了十人,抓了五个人,剩下的人逃走了。”
周云问:“他们是什么人?”
王勇说:“我审了他们!他们说他们是保安局的人。奉他们的警卫队长与局长的命令,前来狙杀你的。他们在三个点安排了狙击手,只要你与中统的人打起来,他们就会在暗中对你狙杀。”
二条一听,忙问:“保安局的人呢?”
王勇让人押着五个人上来了。
那五个人一看周云,便喊道:“武处长,饶了我们吧!我们也是服从命令的!是局长与队长让我们来杀你的。”
周云对二条山基说:“交给你了!”
二条命人押着那五个人上了车:“等我的消息!”
二条山基走后,周云也带着人回去了经济管理处。
回到了宪兵司令部,伊藤美子与二条山基对那五个人进行了审讯。并将审讯讯录报给了宪兵司令。
宪兵司令命令,马上抓捕保安局局长与保安局警卫队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