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也是回到陈府后才知道,在他回来之前,柳清风就将这起绑架案的人犯找到了。
犯人是陈府的奶娘,因为在陈府时日很久,亲眼看到陈员外对儿子的重视和宠爱,于是便动了绑架勒索之心。
她指使亲戚绑架了陈家少爷,本想等再过两日,等到陈老爷因为焦急而心力交瘁,不报什么希望的时候,再让那远房亲戚出面勒索,自己躲在幕后,坐享其成,岂不美哉?
但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居然被官府的人揪出来了,本来陈府少爷在手,她还有脱身的可能,现在少爷也被人找回来,她便一点翻身的希望都没有了。
那奶娘双目无神,瘫软在地,像是被抽走了全身的骨头。
柳清风也一脸的惊疑,他目光炯炯的看着林秀,问道:“林大人,你,你是怎么做到的?”
如果不是知道林秀的身份,林家的地位,他一定会怀疑,这是林秀与这奶娘合作演的一出戏,目的就是为了骗取陈府的赏银。
林秀这次倒是没有吊着柳清风,问道:“柳大人应该知道,我要了一件陈家少爷的贴身衣物吧?”
柳清风点了点头,说道:“我看到了,但林大人仅凭一件衣物,就能找到陈家少爷?”
林秀拍了拍大黄的脑袋,说道:“我当然不能,但它可以啊,狗的嗅觉,要远比人的嗅觉灵敏,我只要让他记住陈家少爷身上的味道,然后再让他到处闻闻,除了陈府之外,出现这种味道的地方,就是藏匿陈家少爷的地方。”
狗的嗅觉远胜于人,这是常识,柳清风当然知道,百姓们夸人嗅觉灵敏时,也总是说“你的鼻子比狗鼻子还灵”。
但利用狗的这种能力破案,柳清风就难以理解了,狗是牲畜,又听不懂人话,它怎么能帮助林秀查案?
林秀知道柳清风的疑惑,主动解释道:“其实有些动物是很聪明的,尤其是狗,他们常年与人相处,也略通人性,只要稍加训练,就能帮助我们做很多事情,柳大人若有兴趣,可以自己尝试训练一只,无论是追凶还是寻人,他们都比人要强得多。”
柳清风身旁的捕快脸上露出羞愧之色,他们居然连狗都不如,这次可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破案多年,柳清风自认为在此道上,没有人能超过他,但林秀这次,真的是让他见识到了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一山更比一山高。
他脸上露出受教的表情,说道:“林大人今日真是让柳某开了眼界,柳某自认为精于查案,但和林大人相比,还差之远矣。”
林秀摆了摆手道:“柳大人不必过谦,你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查到了犯人,当的了神探之名。”
林秀倒也不是商业互吹,短暂的几次接触,林秀发现,柳清风查案的确是有两把刷子的,换做是他,不可能在半个时辰不到的时间里,从这么多下人中锁定人犯,给他一天时间他也做不到。
柳清风摇头道:“我其实是依靠异术能力,比不了林大人的手段精妙。”
“异术能力?”林秀眼前一亮,问道:“柳大人觉醒的是什么异术?”
柳清风道:“实不相瞒,我是依靠目之异术,可以看到常人容易忽视的线索,也能看清每一个人细微的表情变化,如此才能很快的锁定人犯。”
目之异术,林秀心中一动。
拥有数种异术的他,当然已经意识到,前人划定的异术品阶,并不能代表一切。
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低阶异术的作用,是高阶异术无法代替的。
冰之异术是天阶,治疗异术是玄阶,可一个人重伤垂死,哪怕是冰之异术九次觉醒的超级强者,也没有一个治疗四次觉醒的双双姑娘有用。
同样的,如果没有兽语能力,林秀纵然身怀天阶异术,也找不到那个孩子。
目之异术也是玄阶,不过在林秀这里,所有的异术,都是天阶,这种能力可以让人拥有不可思议的视力和洞察力,五次觉醒之后的能力未知,林秀幻想着会不会是透视什么的…
为了透…,为了好好保护眼睛,柳清风的能力,还是要想办法得到的。
觉醒目之异术的人,不会近视,也不会老花眼,眼睛自带望远和放大,以及自动聚焦调焦功能,简直是林秀和李柏樟这种人的福音,用这种能力来看美女,啧啧…
刚刚获得了雷霆和治疗能力之后,林秀又找到了新的目标。
林秀对柳清风说道:“异术只是手段,对于柳大人查案的手段,其实我也是很佩服的。”
柳清风眉梢一挑,有些高兴的问道:“林大人当真这么认为?”
对于一个神探来说,还有什么是比另一个神探对他的认可更让人愉悦的事情,在他的专业领域,得到了连他也要钦佩的专业人士的认可,这对柳清风而言,是莫大的荣耀。
林秀笑道:“千真万确,不如找个机会,你我二人去喝上一杯,顺便交流交流探案的心得,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如何?”
柳清风大喜道:“正有此意。”
见柳清风提起喝酒,连眼睛都亮了,林秀心生警惕,问道:“不知柳大人酒量如何?”
柳清风笑了笑,说道:“尚可。”
林秀可是知道,柳清风是很懂得谦虚的,他说的尚可的意思,就是酒量很好,如果是这样,林秀还要提前两天准备。
他笑着对柳清风说道:“今天我还有些事情,找个时间,我在摘月楼设宴,请柳大人喝几杯。”
林秀还不知道他第二次觉醒之后,复制的能力上限是几个,柳清风就在衙门,随时都可以找他喝酒,因此倒也不用着急。
柳清风摇头道:“摘月楼太贵了,我们找一个路边小馆,随便喝点就行。”
此言正中林秀下怀,他也觉得摘月楼太贵,虽然钱掌柜每次都给他最低的友情价,但林秀还是觉得心疼,他现在是越看柳清风越顺眼,这年轻人,很懂事…
捕快们将三名人犯押往衙门,陈员外匆匆走出来,将一叠银票塞在林秀手里,说道:“感谢这位大人,这是一千一百两银票,请大人收下,多出来的那些,就算是我请大人们吃顿饭,家里出了丑事,不能让大人们白白辛苦这么久…”
对于这些酬金,林秀并未拒绝。
这是他应得的,虽然这笔钱的确来得容易,但他的能力是不可代替的,林秀将其中一百两银子交给一名捕头,说道:“这一百两,大家分了吧。”
那捕头还想拒绝,林秀直接摆了摆手,说道:“大家也都忙了一早上,这点钱拿去买酒。”
见此,那捕头也没有拒绝,几名捕头笑呵呵对林秀拱手称谢,这笔钱分到他们每个人手里,也有十几两,是他们几个月的俸禄了。
柳清风看着林秀手里的银票,目中闪过一丝羡慕和渴望,却也很快消散。
他对林秀抱了抱拳,说道:“林大人,我先回衙门了。”
林秀笑道:“我也有些事情要做,我们过几天见。”
修为停滞了那么久,刚刚赚到了一千两银子,林秀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将它们换成元晶。
说起来,一千两银子,也只能换十颗元晶,抵得上十天的修行,利用元晶来修行,实在是太烧钱了,这才只是第二次觉醒,等到再觉醒一次,一天的修行就需要一千两,恐怕再有钱的人也烧不起。
他必须得考虑一个新的赚钱门路了。
林府,一处厢房。
此时正是初秋,天气还有些余热,但这处厢房,却十分凉快,甚至可以说寒冷,简直如同冰窟一般。
事实上,这里就是冰窟。
整个房间内部早已被搬空,地面以及墙壁四周都结上了厚厚的冰层,林秀盘坐在冰上,体内还有寒气在源源不断的涌出。
用元晶来修行,首先要将体内的元力消耗一空,然后用元晶补充,再消耗,再补充,周而复始的重复这一过程。
和动物说话,是不怎么消耗元力的,这种低阶能力,甚至连消耗元力,利用元晶提升都做不到。
天阶异术之所以是天阶异术,不仅仅在于他们威力强大,还在于他们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彻底消耗体内元力,这代表的是异术的潜力。
林秀凭空造冰和释放雷霆,都能在短时间内消耗大量元力,不过后者的动静太大,也没法掩人耳目,他只能手动的为家里打造了一个冰窖。
厨房买了新鲜的蔬菜,肉类,都可以存放在这里,而不用担心变质。
没一会的功夫,林秀刚刚得到的十颗二阶异兽元晶,就被他消耗一空,这种花钱速度,堪称败家绝顶。
不过,今天帮助陈员外找儿子,倒是让林秀想到了一个赚快钱的办法。
密侦。
兽语这个能力,可不仅仅能用来当兽医,也方便用来秘密调查一些事情。
毕竟,被人跟踪,谁都知道警惕,但被狗跟踪呢,谁会注意到一条狗,或者,林秀再养一只鸟,再怎么警惕的人,也不会意识到,会有一只鸟在跟踪监视他。
大夏也有私家侦探这种职业,不过不叫这个名字,而是叫做密侦,秘密侦查的意思,密侦什么都干,找人,调查个人背景,婚外情,跟踪监视,保护等等等等…
朝廷二十四司中的密侦司,也是干这个的,区别是他们是官方的密侦,林家外面那名乞丐和卖煎饼的中年人,就是密侦。
聘请私人密侦的价格极高,因为他们的目标客户,并不是普通百姓,而是权贵富商,从他们手中,可以买到王都各大家族的秘闻,从某种意义上说,密侦和狗仔差不多…
干这一行不用投入太多的资金,而且往往都是一锤子买卖,不用等待资金回流,是林秀最理想的兼职。
林秀心中已经有了初步的盘算,走出林府。
那条名叫小灰,今日给他提供了重要线索的灰狗,林秀没有亏待它,它刚才啃了两只肘子,五只鸡腿,现在正在林府外面的墙根下晒太阳。
林秀带着孙大力和大黄,先去了王都的花鸟市场。
他打算再买一只鸟,一般人虽然不会怀疑大黄,但它毕竟体型太大,在外面跟踪没问题,如果被跟踪的人进了府宅,大黄就没办法了。
有一只鸟就不一样了,它的目标更小,更不容易被注意到,训练好了,就是最智能的无人机也比不了。
林府附近就有一个花鸟街,这些东西,在权贵圈子里很有市场。
权贵们不用劳作,躺着就能领俸禄,每天可以用来休闲的时间大把大把,除了欺压百姓,调息良家妇女之外,什么遛鸟斗鸡斗蛐蛐,都是基本技能。
花鸟街一整条街都是卖盆景、花卉、虫、鸟的店铺,踏进这里之后,林秀脑袋就开始嗡嗡的,像是要炸开一样。
这里本来就吵闹,在别人耳中,只是虫鸣鸟叫的声音,在林秀耳朵里就不一样了。
“咕噜噜噜…”
“好饿,我想吃东西…”
“呱呱,有要交配的吗?”
“我我我,我在你后面…”
林秀发现,不是所有的动物,都有贵妃的灵宠和大黄一样的灵智,事实上这里大多数动物所说的话,都是没有意义的。
比如那些观赏鱼,就只会咕噜噜的吐泡泡,所发出的声音没有任何信息。
一些虫类,则只有食物和交配的本能,重复说的,也只有那几句而已。
让林秀意外的是,有几种鸟类的智商的很高,可以明显看出是有自己思维的,如画眉,黄雀等,林秀在街口的第一家店铺,花十两银子买了一只画眉,然后就匆匆离开。
能听懂兽语,也不尽然是好事,至少在这种地方,林秀被吵的一刻都待不下去,各种繁杂且没有意义的声音交汇,让他的脑袋像是要裂开一样。
片刻后,梨花苑,雅阁之中。
彩衣看着笼中的画眉,忍不住伸出手指逗弄,说道:“这只画眉好漂亮…”
林秀则是在和班主商议一件事情,他虽然想兼职密侦,但想要做这件事情,也不是什么门槛都没有,至少,他需要一家店铺。
有了店铺,才可以接待客人,但林秀显然是没有这个时间和精力的,他也不可能一整天都待在店铺里,倒是可以借用梨花苑的地方,在门口多竖一块牌子,如果有生意上门,就先让她们帮林秀接下。
林秀本来是打算给她们酬劳的,可是班主不要,林秀见她态度坚决,便没有再坚持。
林氏侦探事务所算是就这样开张了,但却一连几天都没有生意,这也很正常,这一行毕竟和那些正经卖东西的店铺不一样,他们的客人比较特殊,而且个人的知名度也很重要,人人都想找有名气的密侦,一些刚入行的新人,无人问津是常态。
这一日,林秀走在街上,身后跟着大黄,肩膀上则站着一只画眉鸟,引得路人频频侧目。
王都懂遛鸟的人不少,可他们不是用丝线将鸟腿拴着,就是将鸟的翅膀部分剪掉,或者干脆带着笼子一起遛,不让它们有机会逃脱,眼前这位年轻公子,既没有用丝线,也没有剪掉此鸟的翅膀,这鸟儿就乖乖的站在他肩上,这才是遛鸟的最高境界啊。
一会儿的功夫,就有好几个人上前询问林秀的驯鸟之法,或者干脆问他这鸟卖不卖,最高者甚至已经出价到一百两银子,而林秀从花鸟市场买的这只鸟,也才花了十两而已。
林秀当然是不卖的,至于驯鸟之法,他们也学不会。
其实当林秀第一次打开鸟笼,这画眉鸟也想着飞走来着,但是它又好奇,为什么这个人类能听懂它的话,就一直在林家上方盘旋。
林秀花了三天时间,又是和它聊天,又是用食物诱惑的,才总算收服了这只画眉,让它愿意留在自己身边。
这一点,鸟类和犬类有着很大的区别。
犬类早已被人类驯化,天生就对人类十分忠诚,所以林秀用一个肘子,几只鸡腿就将大黄带回了家,让它不离不弃,但这些鸟儿却野性难寻,它们天性向往自由,就算是林秀可以和它们交流,也难以驯服它们。
否则,他还哪里用做什么密侦,单单是帮别人驯鸟,就能赚的盆满钵满。
还好这只鸟是有脑子的,知道一顿饱和顿顿饱的区别,在外面运气不好的时候,三天饿九顿,冬天更是鬼门关,跟着林秀,一天三顿顿顿不落,想吃什么还可以点单,不比在外面捉虫吃好多了…
来到梨花苑,林秀刚刚走到一楼大堂,班主就从楼上下来,高兴道:“林公子,你来的正是时候,有生意上门了,还是一桩大生意,彩衣正在楼上和那客人谈呢…”
片刻后,二楼雅阁,林秀见到了那位客人。
那是一个女人,个子不高,长得很壮,大概有一米五出头,体重应该在三百斤以上,年纪也不小,看着有四十多岁的样子,单纯从审美的角度来看,这副尊容实在不敢恭维。
但她还有一个最大的优点,那就是很有钱。
她头上戴满了配饰,全部是纯金打造,林秀看一眼都觉得重,此外,还有她身上的珍珠项链,那一颗颗珍珠的大小,色泽,一看就是高级货,之所以是身上而不是脖子,是因为她胖的没有脖子,下巴和胸是连在一起的。
此外,她的左右手腕上,分别有两个纯金的手镯,险些闪到了林秀的眼。
看到林秀时,这女人眼前猛地一亮,问道:“你就是那位密侦?”
林秀点了点头,问道:“请问你要委托什么事情?”
这女人上下打量了林秀一番,眼中开始绽放中某种光彩,原本应该是脖子位置的赘肉耸动了几下,看着林秀说道:“要不你别当密侦了,跟着我怎么样,我每月给你五百两银子,你可以随便拿去花,这一个月里,你有十天要陪我,其他时间做什么事情,我都不管…”
林秀脸上立刻露出义正言辞之色,说道:“夫人,请你自重,我不是这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