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这个人,是典型的吃软不吃硬,人敬他一尺,他敬人一丈,有人蹬鼻子上脸,他也不惯着。
他连谁对谁错,谁先动手都不想问,因为这与他无关,王都街头打架斗殴,这是禁卫该管的事情。
事实上,很快的,几人就被禁卫带走了,即便是过年,清吏司每天也有一位主事值班,不过就算到了清吏司,他们也只能和稀泥。
片刻后,赵府。
样貌本来很英俊的少年,此刻脸上却青一道紫一道,他的母亲一边给他上药,一边心疼道:“怎么刚回来,就和别人打架了…”
赵轩不服道:“这根本不是我的错,是他们插队,我只是看不过,说了他们两句,也是他们先动手,我才反击的…”
“好了好了…”忠勇伯夫人帮他上好药,说道:“这是是王都,不是在外面,你以前的性子要收敛一些,要不然下次还会吃亏。”
说起这个,赵轩就一脸气愤,说道:“我被那几个家伙合起来欺负的时候,那林秀就在旁边看着,也不帮我,娘,大姐真的能嫁给这样的人吗?”
“住口。”武安侯看了他一眼,说道:“若要人敬,需先敬人,你有没有想过,你是怎么对别人的,别人凭什么帮你?”
赵轩一时无语,倔强的扭过头,对那个除了长得好看,没有其他优点的家伙,一点儿好感都没有了。
不多时,夫妇二人离开房间,来到院子里。
武安侯问道:“灵珺快回来了吧?”
武安侯夫人道:“刚刚收到信,应该就在这几日了。”
武安侯轻叹口气,身边的妇人问道:“老爷叹什么?”
他沉默了片刻,说道:“我原本以为,林秀性情温和,应该是逆来顺受的性子,但现在看来,他虽无傲气,却有傲骨,灵珺的性格,你我都清楚,他们夫妻二人在某方面是一样的骄傲,我想象不到,他们成亲之后,会是什么样子…”
梨花苑。
每当焦虑或者心烦意乱的时候,林秀就会来彩衣这里。
无论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这里总能带给他内心的安静。
彩衣此刻在登台献唱,林秀一个人在房间里等她。
自从她意识到自己觉醒了异术,并且开始有意识的修行后,她的声音就越来越动听,也越来越有魅力,梨花苑的生意,比林秀第一次来的时候,好了不知道多少。
以前楼里总是稀稀落落的坐着几桌客人,如今林秀每次来,整个大堂,只有几个空位,有时候,甚至还有客人是站着听的。
他们当然是冲着彩衣来的。
她以前就是梨花苑的头牌,现在更胜往昔,甚至在王都的戏曲界,也有些不小的名气,甚至有人是从其他几个城区过来,刻意听她唱曲的。
东城令吴文远无疑是很会做事的,梨花苑每天从开门到关门,都有捕快在门前巡逻,听班主说,最近也有其他戏楼的对手嫉妒她们的生意,以及一些不规矩的客人,想要来闹事,但往往还没有闹起来,就被捕快们带走了。
楼下,彩衣刚刚唱完一曲,行礼致谢之后,下方便传来一阵阵喝彩声。
“好听!”
“再来一曲!”
“再来一曲,再来一曲!”
楼里这些日子客人明显多了许多,彩衣本来是打算再唱一曲的,但刚才已经看到一道身影上了楼,心思早就不在这里了,对众人道:“感谢大家的厚爱,只是彩衣方才已经唱了许久,有些累了,嗓子也有些许不适,还请大家容许彩衣休息片刻再登台。”
再次对众人施了一礼,她便离开了戏台。
一位大腹便便的中年人已经在哪里等了很久,见彩衣下来,急忙走上前,说道:“彩衣姑娘,我上次说的,你再考虑考虑,你要是觉得每月五十两银子太少,还可以再商量,我给你翻倍,一百两,一百两够了吧…”
彩衣后退两步,与他保持距离,说道:“抱歉,彩衣是戏子,只会唱戏,其他的事情,还是不要再提了。”
班主拦住了那中年员外,彩衣走到二楼,推开一处房间的门,轻声道:“公子,你来了。”
林秀笑了笑,说道:“楼里的生意越来越好了。”
彩衣走上前,说道:“都是托公子的福,如果不是你教我修行异术,恐怕我们这小戏楼,早就开不下去了。”
林秀没有再说什么,从袖中取出一个透明的小瓶,递给她,说道:“这个送你。”
那瓶身通体透明,似是由水晶打造,里面有着琥珀色的液体,彩衣看着这水晶瓶,连美目都稍微睁大了一些,问道:“公子,这,这是凝香斋的香水吗?”
这几日,凝香斋所售卖的一种叫做“香水”的东西,可谓是风靡王都。
据说只要将其滴在手帕上,随身携带,身体一整天都会芳香袭人,比香囊要好用多了。
有哪个女孩子能拒绝这种香香的东西,但香水的价格十分昂贵,仅仅是一小瓶,就要一百两银子,普通女子根本买不起,只有那些豪门贵妇,大家千金才有可能拥有。
林秀点了点头,说道:“打开闻一闻,看看是不是你喜欢的味道,如果不喜欢的话,我再给你换一瓶。”
彩衣连连道:“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一百两银子,她要唱多久的戏才能赚到…
林秀将那瓶香水放在桌上,说道:“收下吧,每次来这里听曲,你也不收我的银子,你若不收的话,下次我倒是不好意思来了。”
彩衣闻言,踌躇片刻之后,只好将香水收下,微笑说道:“这么贵重的礼物,公子以后可要常来,就算每次算一钱银子,也要来一千次才不会亏…”
林秀活了两辈子,似乎大多数时候,都是不用为钱发愁的。
只是几瓶香水的银子,就能听彩衣唱曲一辈子。
而凝香斋开业之后没多久,他欠李柏樟的五万两银子,就全部都还清了。
李柏樟在王都新买了一座宅子,虽然也在东城,但是距离秦王府很远,一东一西,坐马车都要好一会儿。
宅子不大,只有三进,可能还没有秦王府的一个花园大,但李柏樟却很喜欢,新宅的一应家具,布置,都是他亲力亲为,亲自采办的。
林秀很能理解这种感觉,秦王府虽大,但却不是他的家。
心安处才是家。
李柏樟要布置新房子,林秀和薛凝儿也被他抓了壮丁。
薛凝儿是女子,审美自然要比林秀和李柏樟两个大男人好,对于一些花花草草的摆放,家具的布置,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
这些东西由她布置,的确要比林秀和李柏樟布置的看起来顺眼的多。
薛凝儿在摆弄院子里的花草,林秀看向李柏樟,问道:“你以后难道真的不回王府了?”
李柏樟道:“就说本王要修行,每月回去几次便好。”
林秀很感慨,他才多大年纪,婚姻却已经名存实亡。
这时,李柏樟看向林秀,说道:“要不你把旁边的宅子也买下吧,我觉得你以后用得到,我还能经常找你喝酒。”
林秀摆了摆手,说道:“不需要。”
李柏樟这混账,明显是在给他制造婚前焦虑,但说实话,林秀的确有些焦虑,因为赵灵珺快回来了,她一回来,两人的婚事立刻就会提上日程。
今天是元宵佳节,又是李柏樟的乔迁之喜,林秀和薛凝儿给了帮了一上午的忙,中午他打算在摘月楼设宴,感谢他们。
说是设宴,其实一共也就他们三个人。
元宵佳节,可以算作新年的最后一天,过了今天,一切都会回到正轨,各司衙门正常运转,百姓们也该开始为新一年的生活忙碌。
林秀和李柏樟薛凝儿走在街上,一边闲聊,一边向摘月楼走去。
某一刻,李柏樟目光不经意的一撇,看到前方不远处的一道人影,说道:“咦,那不是灵音姑娘吗,要不要叫上她一起…”
林秀也抬头望去,在前方十几步远的地方,看到了灵音。
今天的灵音,让林秀十分惊讶。
她给林秀的感觉,永远都是不苟言笑的酷酷样子,今天,林秀终于看到了她的另一面。
她挽着一个人的手,将脑袋靠在她的肩膀上,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林秀从未想过,灵音也会有小鸟依人的一面。
被她挽着的,是一名女子。
女子的个头比灵音稍微高了那么一些,两人走在一起,就是王都街头最美的风景,吸引了无数路人的视线。
女子容貌极美,说倾国倾城有些夸张,但面如凝脂,唇若点樱,眉如远黛,眸若秋水,这些形容美人的词语,也都能用在她的身上。
她的头上,戴着一只金钗,钗头是一只薄如蝉翼,栩栩如生的孔雀,随着她的走动,孔雀的翅膀轻轻颤动,振翅欲飞。
那是林秀送给灵音的。
而她被灵音挽着的手腕上,也戴着一只翠绿的玉镯。
这也是林秀送给灵音的。
看到她的第一眼,林秀就知道这名女子是谁了。
李柏樟和薛凝儿也知道。
李柏樟看了看林秀,说道:“我想,这顿饭,还是下次再请你们吧…”
看到这女子的那一刻,薛凝儿红润的脸色,逐渐变的苍白,她咬了咬嘴唇,低声道:“我忽然想起来,家里还有些事情,我先回去了…”
虽然她很想陪在林秀身边,但她也知道,这样的机会,再也不会有了。
因为比她更有资格陪在林秀身边的人出现了。
李柏樟和薛凝儿都走了,赵灵音挽着那女子,也走到了林秀身边。
见到赵灵珺之前,林秀心中还有些紧张和焦虑。
但两人真正见面的时候,他的心反而平静下来。
林秀看着她,脸上露出礼节性的微笑,问道:“赵姑娘什么时候回来的?”
被赵灵音挽着的女子也微微一笑,说道:“今天早上刚刚回来,明日再去府上拜会伯父伯母。”
林秀和她目光对视,那一双眸子清澈而深邃,仿佛蕴藏着星辰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