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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朱家有女

梦想岛中文    我的老婆是军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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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是军阀第三卷第五十六章朱家有女录事参军我的老婆是军阀第三卷第五十六章朱家有女第五十六章朱家有女  在讲台上讲解元素基本知识,叶昭还在琢磨着多伦的事儿,帖子送过去,人自然很快被放出来了,听手下人回来讲,好似很是吃了些苦头。

  这件事自然交给了总理衙门去处理,事事都摄政王出面,也太给这些个洋人作脸了。

  叶昭严令,要总理衙门一定给法国人个教训,将亨利驱逐出境是最低的底线。

  想想这些洋人,擅自在广州地面上抓人,可真是骄横惯了,据说这个亨利来广州不久,但也可见列强高高在上的心态。

  或许西方科学界、部分上流阶层、大部分商人、有见识的政客对于中国南部之变化有着清醒的认识,但同样,也有很多抱有偏见的欧洲人不是那么好转变的。

  卧薪尝胆吧,现今也实在不是同列强交恶的时机,何况一点点发出中国人自己的声音,也算达到了目的。

  有郁闷之事,自然也有令人振奋之事,桑切斯老头鼓捣出了一台功率大约一百千瓦的发动机,好几吨重,但转子转动的时候断断续续的出问题,现在正在完善中。

  一百千瓦的发电机,在后世别说工业生产,就算家庭供电,怕也就勉强能供应百户家庭的用电,但在现今,却委实是巨无霸的存在,理论上能带动多少电灯?整个广州又才多少灯泡?

  比煤气灯便宜许多的电能对日常生活的影响就不说了,在工业上,更会引起一次新技术的革命,自己领导的项目几乎都可以从中受益,比如电解氢技术对化肥生产的促进作用,比如部分机床的改良,当然,这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各种因为电能广泛应用出现的新技术互相促进互相发展,一次全新的工业革命。

  戴维斯在汽油轮机上好像也取得了一些进展,作为实验品的四冲程煤气内燃机已经诞生,随即而来的就是按照煤气内燃机原理研究用汽油甚或柴油代替煤气的可行性。

  现今采用蒸馏法,能从原油中提炼百分之十几的汽油,效率极低,而且泰西国家因为汽油没有用武之地,也不大重视,但南国科学界,却将其视为一种比煤气更易携带而且容易提炼的燃料,给了戴维斯绝佳的动力。

  战场上,平远军各路捷报频传,现今平远军五镇兵马正对太平军盘踞的据点展开猛烈攻击,只有神保的第一镇减员极其严重退到长沙休整,同时监视岳州湘军大营动向。

  苏红娘兵团,在皖南连战连捷,兵锋直指南京,秦日纲的南征军退守绍兴一带,赵三宝已经收复浙江钱塘江北大部分区域,正集结各路人马准备给秦日纲最后的一击。

  同北朝谈判中,现在争论的焦点乃是长江南岸苏松一地归属,南朝要求北国撤去苏州大营,苏松一地清军退回长江北岸,以使平远军各路可对南京形成夹攻之势。

  北国使者自然拒绝,南朝态度更是强硬,言道北国若不裁撤苏州大营,平远军将不得不撕毁临时停战协议,以武力解除苏松一带北国武装。

  调停国自然大和稀泥,现今谈判处于胶着状态,但从地理环境、调停国希望快点平定发匪的意愿等等多方面因素分析,只怕北国在苏松一地归属上非得退让不可。

  好消息一个接一个的传来,叶昭心情却好不起来,荷兰人、法国人实在有些添堵,让人心里就不痛快。

  今日是叶昭给夜校班讲的最后一堂课,下课的时候学员们自发的以热烈掌声欢送叶昭,算是给叶昭的夜校代课生涯暂时划上了一个分号,叶昭也知道,怕短时间内,自己很难摆脱再次帮人代课的处境。

  来到红墙黛瓦的化学楼,叶昭直上三楼,同一楼大教室涌出的另一个夜校班的学员们擦肩而过。

  青色水磨石地面,走廊上挂着璀璨吊灯,两旁教室的门窗檀木镂花,古香古韵,叶昭对于广州大学的条件还是相当满意的。

  “嘭”,化学实验室里蹿出一个人影,撞得叶昭下巴一阵生疼,也亏叶昭体质特异,下盘极稳,不然非被撞个仰八叉不可。

  “对不起对不起”,娇嫩的声音,随即两人对望,立时大眼瞪小眼。

  叶昭面前,站着一名淡青制服的精致女孩儿,朱丝丝,烫得微微弯曲的长发,棕黄皮鞋,制服笔挺,酥胸翘臀的优美曲线恰到好处的呈现,那叫一个精致啊,可真令叶昭升起了惊艳的感觉。

  “你的脑壳也太硬了吧?”叶昭揉着下巴,皱眉看着她,又问道:“干嘛?妖里妖气的,去相亲么?”其实被叶昭评为妖里妖气,那肯定就美得紧了。

  本来的歉意早就烟消云散,再听叶昭狗嘴吐不出象牙,朱丝丝扳着精致的俏脸道:“你管!”却马上满带警惕的目光看着叶昭,问道:“你来这儿做什么?是不是想搞破坏?!”还真是不失警察本色。

  叶昭问道:“你来干甚么?”实验室的门没上锁,本就是给叶昭留的,他来取一份研究材料。

  “你管不着!”朱丝丝怕是比南朝谈判使者态度还强硬。

  叶昭耸耸肩,随即进了实验室,朱丝丝一呆,就追了进来,说:“喂,你可别乱来,这里面东西金贵着呢,碰坏了,你赔不起!”

  叶昭说道:“我一把火点了它也赔得起。”反正在朱丝丝眼里也不是什么好人,纨绔习气又上来了。

  说着话,叶昭拿出钥匙,开了靠墙的铁箱,从里面拿出一叠材料,又锁了箱子,转头,却见一张实验桌上的气体制造器也就是启普发生器被拆的七零八落的,叶昭微微蹙眉,说道:“谁干的?”

  朱丝丝俏脸微带尴尬,嘴唇动了动,蚊鸣般说:“我,我不小心弄坏的…”刚才心慌意乱下想走,可现在想想可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溜掉,那不成贼了?看起来叶昭好像又认识化学实验室的人,问了,就不能不答,朱丝丝一向是个极认真的人。可在叶昭面前直承闯了祸,心里尴尬就别提了,毕竟一直以来,都是她教训叶昭的份儿。

  叶昭讶然看着她,说:“你弄坏的?”

  “是,你,你知道多少钱吗?我分期赔。”朱丝丝尴尬的说。

  叶昭笑道:“几个玻璃罐,也不值几个钱,而且呀,你也没弄坏它。”说着就走过去,将那橡胶管、橡胶活塞瓶口一个个接起来,嘴里道:“笨死了,敢情就是管杀不管埋。”

  启普发生器,是本世纪初荷兰人发明的,乃是实验室提取氢气、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气体的仪器,可构造虽简单,却一直用到后世百多年后,基本就没发生过什么变化。

  朱丝丝也报了夜校班,不过是偏向法律社会学科的授课班,主要讲的就是法学、社会结构等等知识,自然学科一个星期才一堂,不过是给学员开阔视野用。

  现今偏科也说不得了,毕竟基础教育条件在这儿摆着呢。

  给朱丝丝他们授自然科学课的洋人讲师喜欢卖弄,今天就把启普发生器带去了课堂,制造氢气给点着个大火团,看着学生们满脸惊讶以为他变魔法一般的表情他就老大的满足。

  下课了要朱丝丝等人帮忙把仪器送还实验室,他有事先走了,告诉朱丝丝说不用锁门,有人来拿东西,朱丝丝是巡长,洋人讲师对她放心的很。

  可朱丝丝见这瓶瓶罐罐串一起的东西这般神奇,不免好奇,研究了一会儿,却不小心就把一个橡胶导管给拿了下来,结果就越弄越乱,最后瓶瓶罐罐拆下来一堆,却不知道怎么安上了。

  见叶昭三下五除二就把瓶瓶罐罐还原,朱丝丝惊讶的睁着大眼睛,随即就听叶昭讥讽自己,不由得瞪了他一眼:“就你能!”不过不管怎么说,本以为闯了天大的祸,现今轻轻松松解决,可真是长吁了一口气。

  叶昭和朱丝丝并肩出了实验室,叶昭锁了门,说道:“别以为里面仪器多金贵,没上锁的这些盆盆罐罐,你就全砸光了,一个月的薪水也赔得起,当然,知识就是力量,有些东西说它无价也就无价,就说这造气的仪器,如果全世界就一个人懂行,那它就是无价之宝。”

  出门就看到了十七,朱丝丝这个无奈啊,怎么求学还要带个小丫头,身边没女人活不了么?荒淫的近乎无耻了。

  “你帮人拿的东西急不急?要送过去么?”朱丝丝想了想,问叶昭。

  叶昭摆了摆手。

  朱丝丝道:“那我请你吃饭吧。”

  叶昭惊讶的看着她,说:“你请我吃饭?”

  朱丝丝道:“是,刚刚你帮了我的忙,我不想欠你的人情。”

  叶昭就笑:“算了,举手之劳而已。”虽说朱丝丝恩怨分明,可跟她吃饭怕也吃不出什么好来,三句话估计能呛自己两句。

  “那我给你钱,你自己买了吃。”朱丝丝就掏荷包,她也绝不会因为比叶昭穷就不好意思同叶昭谈钱,就不好意思赔叶昭钱,光明磊落,可是从骨子里的骄傲。

  叶昭揉揉鼻子,道:“算了,那你请我吃饭吧。”唤过十七,将材料给她,叫她先行送回府。

  广州大学内不许马车行驶,叶昭的马车也停在了校园外,现今拥有厢式马车者大概同后世八十年代的私家车一样金贵,比起步行学子,马车一族自然就显得高人一等。

  不过朱丝丝上叶昭的马车时想来没有后世女学生傍大款的谨小慎微,没嫌弃叶昭车里脂粉气太重就不错了。

  见叶昭不时看自己刚烫的头发,朱丝丝就瞪了他一眼,其实心里也有些不好意思,这是郭自强非拉她烫的。

  广州出现了第一家女子美发店,刚刚问世的烫发药水成了其最大卖点,泰和行资助的法国人研制,比之叶昭前世烫发药水又早诞生了十年,实际上,这个烫发药水的发明者也不懂其理论,只知道这种他调配的药水能在热烫时最大程度保持头发的弯曲,但叶昭可是懂,用化学原理解释,就是药剂使得头发的二硫键断裂,氧化重新排列,实际上是很伤头发的,叶昭觉得,还不如就单纯用器具加热来烫头发呢。

  不过所谓烫发药水确实是个好卖点,价格又平民,尤其是几位名流阔太太烫发之后,很快就风行起来。

  对于烫发,叶昭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不喜欢,不过烫发风潮从东方流传到西方,倒也挺好玩的。

  “去哪吃?广州饭店?”坐在马车里,朱丝丝问,请这个败家子,自然要去比较高档的地方。

  叶昭就笑,心说确实,这不是电影电视,穷孩子请富家子吃路边摊,愣把富家子吃的服服帖帖的,好似天上地下,都没这般美味。实则如果习惯自己这个摄政王日常的膳食,那菜肉都能做出花儿,一个肉丸子就能吃出三四种鲜美滋味来,又哪里会吃得出路边摊小吃有多么美味?自己有时候喜欢吃路边小吃,更多的是一种怀念罢了。

  “去神仙居吧。”叶昭说。

  朱丝丝一怔,瞪着叶昭:“你说什么?”不怪她反应大,神仙居顾名思义,那真是神仙地界,富家子弟的销金窟,饭菜美味不说,富家子弟们流连忘返实则是因为这是一个高档吸鸦片的场所,没有烟馆的三教九流、烟雾缭绕和喧杂,有的是酒足饭饱后躺在罗汉床沙发亦或火炕上美美的吃上几个烟泡,若愿意,更可以吃烟泡时叫几个风姿绰约的美人儿来服侍,捶腿捏胸,软语温存,有的美人儿甚至还可以陪着你一起吃,那快活滋味赛过神仙,神仙居之名实至名归。

  叶昭笑道:“你误会了,我是喜欢吃它的一道香菜蒸鱼,稍微有那么点意思,和我家厨子的手法各有千秋。”他说的自然是真话。

  朱丝丝眨巴着清澈动人的大眼睛看了叶昭好一会儿,点了点头。

  叶昭一笑,喊了声:“去神仙居。”马车缓缓启动。

  神仙居在莎娃旅馆斜对面,古朴的阁楼建筑,同莎娃旅馆明快的时代特色形成鲜明的对比。

  神仙居没有大堂,隔开一个个或大或小的阁子,阁间的墙壁乃是真材实料的砖石垒砌,隔音效果极好,走在长廊红地毯上,天花板垂下一串串红红八角灯笼,丝毫没有大烟馆的那种萎靡感觉。

  不过朱丝丝这个西关巡长,对其底细那还不一清二楚?

  两人要了一个小阁间,布局雅致,红色的小炕桌,炕上铺着柔软红毡,摆着几个紫缎子靠垫,坐上去极为舒服。

  朱丝丝没脱鞋,套上鞋套半跪半坐在炕桌旁,叶昭就笑:“野天足有那么金贵吗?人家那鞋套是给大家闺秀、三寸金莲准备的。”

  朱丝丝瞪着叶昭,说:“就这一顿,以后再跟你吃饭我朱丝丝自己把眼珠子抠出来。”

  旁边伙计上了茶,又问了两位要的菜式,随即就出去忙活,轻轻带上了门。

  “西关越来越繁华了,这几个区就你西关最好吧?怎么,你这一没权二没势的巡长就没人排挤你,没人想来占你的位儿?把你发边境当巡长去?这西关可是花花世界啊。”叶昭品着茶,笑呵呵的问。

  朱丝丝白了叶昭一眼:“你天天混吃等死知道什么呀?我们巡捕厅纪律严着呢,你以为还你家长辈那时代啊,就知道捞钱。”看叶昭作派,他家长辈也高明不到哪里去。

  叶昭一笑:“混吃等死也比你能耐啊,最少啊,我管杀也管埋。”

  朱丝丝未免有些糗,说心里话,她有时候倒也挺佩服叶昭的,干巡捕的时候就是,说话很有些见地,而很多事,这个色狼看似没个章法,却总能把事情干好,比如哥哥的婚事,又比如今天这个造气机,这个人,总令人会产生意外的感觉。

  “喂,你现在报的哪个班?以后好好学,可别就知道花家里的钱,自己不会赚钱,你又大手大脚的,等没了钱,你就知道什么是遭罪了,就你现在的跟班,你的那些小姨太太们,谁也不会跟着你了。”

  难得的,朱丝丝有了些耐心,来劝劝这个不着四六的家伙,说着话又道:“可也难说,别的太太我没和她们聊过天,花姬会跟着你的吧?你呀,对她好点。”随即也奇怪,这家伙,自己凭什么就觉得花姬会跟着他呢?

  叶昭听她说的真诚,就点点头,说:“嗯,我心里有数。”

  一盘盘菜肴上来,朱丝丝尝了一筷子鱼肉,确实鲜美异常,不怪这败家子想吃。

  “丝丝啊,干脆你拜我作大哥吧,我跟你说,跟了我这个大哥,那以后可没人敢欺负你,你的抱负啊、志向啊,都能实现。”嘬了口酒,叶昭笑呵呵的说,确实挺喜欢朱丝丝的性格,有这么一个妹着宠着时常跟自己逗两句嘴可不挺有趣的吗?

  “你想得美!”朱丝丝翻了个白眼,“你呀,做我弟弟还嫌小呢,一点都不成熟。你要是我弟弟,我一天打你八遍,非把你好吃懒做的劲儿给打过来不可。”

  叶昭揉揉鼻子,说:“过了啊,怎么我也长你七八岁呢。”

  毕竟现时礼仪观念不同后世,朱丝丝就不吭声了,却小声嘀咕句:“七老八十怎么了,为老不尊一样得挨骂。”

  叶昭就笑,说:“没一点规矩,七老八十爱胡闹的,不叫为老不尊,那叫有童心。”

  朱丝丝道:“叶大哥定是有童心的紧了,姨太太都是年纪极小的。”

  叶昭禁不住笑,嘬了口酒,说道:“有进步,现在损人都会拐弯了。”

  朱丝丝眨了眨眼睛,正色道:“叶昭,其实你是很聪明的一个人,可能从小太被宠溺吧,所以胸无大志、好色成性,可你要知道,这个世界变化很快,你再这样下去,怕以后就要吃苦了,好好学门手艺,别辜负老天给你的好皮囊。这话你爱听不爱听的,都记住,好不好?”

  “恩,记住了。”叶昭笑着又道:“小时候吗?倒真是挺快活的。”自己怀念的,又是哪个小时候呢?

  几口酒下肚,又聊起幼时,遇到这么个苦口婆心的女孩给自己讲道理,这些道理,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听人讲,隐隐就好像回到了前世,不过前世,这些道理好像都是亲人来讲,可没小女孩这般啰嗦的。叶昭只觉满腔的话想说,想了想笑道:“我唱首歌吧。”

  朱丝丝讶然,说:“你喝多了?”

  叶昭笑笑,用筷子轻敲碗面,敲了两下,摇摇头,转头喊道:“小二,小二哥!”

  很快,伙计跑了过来,叶昭就递了张银票过去,说:“你去莎娃咖啡厅,把那儿的吉他给我借来,这是押金。”

  伙计怔怔接过,问道:“什么东西?鸡什么?爷,小店里养有火鸡,您瞧瞧去?活蹦乱跳的,要哪个零碎您吱声,何必去和人借?”

  “吉他!你去了说人家就知道,赶紧去!这是给你的!”说着话,叶昭扔给伙计一个银洋,立时,伙计激动的脸都抽搐了,这爷,也太大方了,连声道谢,快步而去。

  朱丝丝撇撇嘴,自是对叶昭作派不以为然。

  不大工夫,伙计就把吉他拿了来,心说原来是西洋琵琶,这名字可真怪,“鸡踏”?这不谁弹它骂谁么?

  现今吉他和后世已经没甚分别,叶昭挑了挑弦,就唱了起来,《童年》,“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

  琴音和叶昭的嗓音都是清澈无比,干净没有一丝杂音,穿透感极强,叶昭虽将一些歌词含糊过去,却半点没降低歌曲的美感。

  一曲歌罢,叶昭就笑,说:“心里舒服多了!”没有v宣泄,在这儿唱唱歌也不错,尤其是又有朱丝丝这个很像现代性格的女孩儿在旁,倒也别有一番乐趣。

  朱丝丝呆了会儿,就笑道:“你呀,就魏晋的狂士,干什么都不着边际,好好的唱什么?可歌唱得倒也好听,我说错了,你呀,看来饿不死,家业败光了,你就捧着这琵琶去西关大戏院卖唱,总能赚一口饭吃。”

  叶昭就笑:“承您吉言,到时您得多捧场。”

  朱丝丝道:“一定一定。”倒是觉得这色狼可也没那么讨厌了。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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