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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八十六)真正意义的总统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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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二百八十六)真正意义的总统选举真正意义的总统选举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想要杜绝此等罪行,没那么容易。”曹锟叹息了一声,“哪怕他杨本领再大,在现在的体制下,也怕是难办”

  听了老上司的感叹,吴佩孕也禁不住连连颔首。

  “若是一味以强力制止,就会被人指为了,真是两难哪”

  吴佩孚的话可以道出了个中的真谛。

  民国前期(后世史书称之为北洋军阀时期),中国的政制一直颇受后人诟病,认为其民主政治徒有其表,但事后诸葛亮的他们其实不明白,其实,概况上的民主要比赤露o裸的强。后世的人们特别喜欢批判概况民主、虚伪民主,其实,概况上认可民主,外壳上形成民主,恰恰明民主是社会公认的政治形式,是各方势力认可的社会制度,概况上的民主空气之下,起码可以理直气壮地宣传民主知识,让整个社会逐渐了解民主内容,一步步增进真正的民主。而里里外外的,连介绍民主、促动民主甚至表演民主的可能性都没有。

  和后世的人们一样,曹锟吴佩孚等“北洋军阀”对中国历史上的政治暗害,也是特另外愤恨,也很是敏感。后世的人们一听什么人在某某治下被暗害,无论某某是否知情,一律都看成一种特大的罪行永远钉在羞辱柱上,好象这是一种的象征。其实,暗害在宽松的社会、不那么的社会甚至是民主的社会,更为流行。因为暗害恰恰证明社会不认可这种杀害,朝野上下都否定这样的举动,舆论谴责如此行径,所以,只能采取偷偷摸摸的体例。如果放在公开的社会,想杀想捕听凭统治者一句话,御用舆论还会跟着制造伪证,谁敢个不字事后也无须劳神吃力地追查、审判、讲好听的,在那里装模作样。对异己力量采取暗害的体例,也注定死于这种体例的受害者只能是极少数,假如是绝对的,完全可以用任何一种罪名或者无需罪名就将异己公开革除干净,好比政治清洗及搞各种荒唐运动,好比血腥大屠杀,那就是几十万、几百万甚至数千万的生命。

  杨朔铭遭到数次暗害,其实不料味着这一时期是,而是表白,这时的中国社会比较自由宽松,政坛也正散发着民主法治的微热。

  杨朔铭和蔡锷频繁遇刺的这个时代,固然离真正的民主法治还有很远的距离,尽管这只是一种概况现象,并且很可能昙花一现,但起码社会概况上认同了民主法治的形式,表白统治者和否决者都不允许妄为胡来。

  “听杨瀚之筹算辞去边防督办之职,有这事吗?”比及报信的军官退下后,曹锟又问道。

  “没错,并且他同意遵从国会之议,撤消边防督办一职。”吴佩孚道。

  “哦?”曹锟浓黑的眉头扬了起来,“国会里不会没有人替他话吧?”

  “固然有,撤消边防督办的提案是青年党议员提出来的,但梁卓如和杨瀚之的私交一向不错,梁卓如的进步党又是第一大党,这提案原本是可以轻易就否决的,可是梁卓如虽然暗示不赞同这个提案,但却没能策动进步党否决该案,以致该案得以通过。”吴佩孕道,“事情怪就怪在这里。”

  “那就只有一个解释了。”曹锟冷笑了一声,道,“是他杨瀚之自己不想当这个边防督办。”

  听了曹锟的话,吴佩孚禁不住大吃一惊。

  “他自己不想当这个边防督办?”

  “不错,并且他自己不想继续干这个边防督办不,还不筹算让他人干,所以他宁可选择撤消这个职位。”曹锟道,“高明实在是高明想不到他年纪轻轻,行事竟然如此的老辣”

  吴佩孚这时才明白了曹锟的意思,缓缓点了颔首。

  “昔时段芝泉设立边防督办之职,目的是操全国兵权在手,又不给外人留下夺权之口实,以督办之身份于幕后主持大局,以申己志。白了,边防督办就是总统的太上皇,其权力其实是在总统之上的。”曹锟道,“现在他把这个职位撤消了,将军权还给总统,如果谁想要主持大局,除去老老实实的竞选总统,没有另外路可走。”

  “原来如此那么他杨瀚之是想当总统?…”吴佩孚看着曹锟,缩下了后面的话。

  “非也杨瀚之虽然军功声望极高,但究竟结果资历尚浅,并且也太年轻了些,依照《总统选举法》的规定,他现在还不符合条件。”曹锟摇了摇头,道。

  “所以他既不想当总统,又不想当督办,他这么做的目的究竟是什么,真是另人费解。”

  听了曹锟的话,吴佩孚一时无语,两人都陷入到了缄默傍边。

  过了许久,曹锟站起身来,踱到了阳台上,向远处眺望起来,吴佩孚也跟着起身,站在了他的身后,望向远处富贵热闹的市镇,远处,是一望无际的平原。

  “不管他杨瀚之想不想当总统,轮到他当,也是几年后的事。”曹锟若有所思的道,“如今战事已息,国家仍有割裂之虞,绝不成无主持大局之人。”

  吴佩孚听出了曹锟话里的弦外之音,立刻亮相道:“佩孚愿追随主公,共创大业”他着,立正站直了身子,向曹锟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曹锟看了看吴佩孚,若无其事的点了颔首,转头重新望向窗外。

  此时窗外,晴空万里,一轮红日正高挂空中,光芒万丈,额外灼人。

  北京,中国国家社会民主党总部,会议大厅。

  “我去和杨将军谈过了,他确实是赞同撤消边防督办的,这些天一直在为此做准备工作。”理事长江雪莹对主席台前的国社党魁黄兴道。

  听到江雪莹的话,坐在下面的党员们禁不住议论纷繁,有人赞许,有人感叹,有人惋惜。

  “瀚之行事,经常出人意表。”黄兴叹息道,“现在内忧外患顺序递次削平,于边防督办任上主持大局,正可一展鸿图…”

  “瀚之的想法很好理解,”另一位理事汤化龙在一旁道,“他是为了避免国内产生新的军阀以武力独霸政府,才这么做的。”

  听了汤化龙的话,黄兴先是一惊,随后立时醒悟了过来。

  “昔时蔡松坡辞滇督不就,应袁项城之命入京,乃是为了避免处所军阀拥兵自重,而杨瀚之此次主动解职,目的是为了避免军阀的呈现,事理是一样的。”汤化龙道,“边防督办实际掌握全权,又有一部分财权,其实是凌驾于总统之上的实权职位,前一阵子还有官员,各地的公文一般是准备两份的,一份呈总统府,一份呈督办府。瀚之明白这样‘一国二主’的危害,他是担忧这个职位一旦被野心家或军阀掌握,会给国家民族带来极大的灾难。是以在战事结束后,便主动息肩,不给他人以置喙之机。”

  听了汤化龙的解释,黄兴和江雪莹等人都明白了过来,江雪莹听到年高德劭的汤化龙竟然对杨朔铭的评价如此之高,心里不知怎么很是高兴。

  汤化龙是汤芗铭的哥哥,清末时是著名的立宪派首领,后追随黄兴加入国社党,成为这个年青党的重要首领,在黄兴和汤化龙以及大量原立宪党人的加入,国社党已经成了中国继进步党、青年党之后的第三大党,党员在全国各省均有散布,影响力很大。

  “此次总统选举,可惜瀚之是无缘的。”汤化龙叹息了一声,道。

  “为什么呢?”朱凤在台下举手问道。

  “根据现有的总统选举法,杨将军不具备竞选国家元首的任职资格。”江雪莹给她解释道,“民国二年十月由宪法会议公布的《大总统选举法》规定:‘中华民国人民,完全享有公权,年满40岁以上,并居住国内满十年以上者,得被选举为大总统’。民国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布的《修正大总统选举法》中,又将大总统的选举资格改为在国内居住二十年以上。所以杨将军现在想要参选大总统,是不敷格的。”

  江雪莹给朱凤的解释,其实很好的明了,自民国建立后,选举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民国国家元首的选举尤为人们所重视,有着严格的法令规定和相关法度,不是谁当就当的。

  在武昌起义后,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曾对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即将产生的第一位国家元首的任职资格,设置了特定的条件限定。那时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议决,若袁世凯归正,即公举为临时大总统。在袁世凯归正之前,因党声势极盛,众代表一致认为临时总统“非孙氏莫属”,因而1911年11月25日孙中山刚从海外回国,即被代表们统一推举他为临时大总统候选人。那时,对临时大总统的任职资格,并未规定须要在国内假寓的时间限制(作者注:孙中山那时即拥有美国国籍,看来后世人大之“外籍代表”是有传承的)。那时临时大总统由各省都督府代表选举产生。根据1912年1月2日修正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各省都督府代表选举之,以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被选。代表投票权,每省以一票为限。17省代表的投票结果,是孙中山以16票被选为临时大总统,黎元洪被选为副总统。

  在北洋政府建立后,1913年10月由宪法会议公布的《大总统选举法》规定:“中华民国人民,完全享有公权,年满40岁以上,并居住国内满十年以上者,得被选举为大总统”。1914年12月29日公布的《修正大总统选举法》中,又将大总统的选举资格改为在国内居住20年以上。1912年3月11日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将临时大总统的产生法度修改为由参议院选举之,以总员四分三以上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二以上者为被选。1913年10月公布《大总统选举法》规定:选举权由全体国会议员行使,采取国会组成“总统选举会”的投票体例,投票的具体规定:第一,须由选举人三分之二以上的出席;第二,采取无记名投票法;第三,得票满投票人数四分之三的为被选;第四,如果无人被选,即须再次投票,重行投票若还无人被选,则就第二次投票时得票较多的两人来决选,以得票跨越投票人总数之半的为被选。依照这个选举法度,1913年10月6日,袁世凯被选举为中华民国第一届正式大总统。

  在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首次规定了可以弹劾免职国家元首的法度,即参议院认为临时大总统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1913年10月公布的《大总统选举法》,在沿袭《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提出的弹劾法度基础上,又规定了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1914年5月1日公布的《中华民国约法》则规定,对大总统提起的弹劫,要诉讼于大理院。

  而作为选举产生的中华民国的国家元首,则是有规定任期的。象临时政府之临时大总统的任期,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可是,由于各省都督府代表有议在先,若袁世凯归正,即公举为临时大总统,故此孙中山的第一任临时大总统的任期就是袁世凯归正拥护共和之时。第二任临时大总统袁世凯的任期,是从1912年3月11日公布实施《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算起,限10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制定宪法,在宪法公布后选举正式大总统。

  1913年10月5日由国会通过的《大总统选举法》规定:大总统任期为5年,可以连选连任,但连任以一次为限。1914年12月29日公布的《修正大总统选举法》中,对大总统的选举资格改为在国内居住20年以上,对大总统任期改为10年,并且可以连选连任,其实不受连任次数限制。这在制度上,可谓是一种变相的终身制。在总统选举法度上,改为由两院议员互选的100名人组成的总统选举会选举,由现任大总统推荐3人参选,“大总统选举会,除就被推荐三人投票外,得对现任大总统投票”,投票改为记名,以得票满投票人三分之二以上被选。在袁世凯复辟帝制失败后,关于民国大总统任期的条款,修正为总统、副总统之任期为六年,可连选连任一次。

  而对国家元首的继位和补缺,法令上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如《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临时副总统于大总统因故去职时升任之,但于大总统有故障不克不及视事时,得受大总统之委任,代行其职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中华民国约法》都规定,临时副总统于临时大总统因故去职,或不克不及视事时得代行其职权。如1916年总统黎元洪因病不克不及视事,副总统冯国璋则依法但任代办署理大总统。

  对副总统同时缺位的情况,则规定由国务院摄行其职务。同时,国会议员于三个月内自行集会,组织总统选举会,行次任大总统之选举。如届期次任大总统尚未选出,或选出后尚未就职,次任副总统也不克不及代办署理时,由国务院摄行其职务。这一次在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上,就呈现这种由国务总理摄行大总统的现象:在冯国璋因病去世后,由于因战争的关系,无法举行总统选举会,国务总理徐世昌则依法摄行大总统职务。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抗日战争结束后,国会依法开始了重新选举总统的法度,由于现在的国会已经不是段祺瑞徐树铮弄出的那个“安福国会”了,而是进步党、青年党和国社党及其它党组成的新国会,朝野上下都对此次总统选举格外的关注。

  作为国社党的重要成员,党内很多人其实是看好杨朔铭的,但看好归看好,法令的规定是必须要遵守的,杨朔铭虽然军功显赫,民生经济亦多有建树,也不克不及例外。

“既然瀚之不克不及参选,我觉得我们倒也没必要非要选出另外的人选。”汤化龙道,“自冯代总统去后,徐总理摄行大总统职务,一直兢兢业业,日本启衅后,又协助瀚之等海陆军将全力应付,功劳甚著。其为人平和憨厚,于北洋系内夙有人望,善于和谐,对国家政务又十分谙熟。对国家来,需要一个这样的人主持大局,我倒觉得没必要改弦更张,不如将徐代总统扶正为宜更多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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