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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9章 最不能让人理解的歌词(下)

梦想岛中文    重生之歌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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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认真你就输了,楼主。”又到了欣赏的力宏的歌,华光之狼笑着念了一句。除了较真儿非要泡上哪个妞外。其他的事他都不爱较真儿,更谈不上认真了。这种拟人化的歌词就更不能较真了,显然,他比这贴主聪明的多。

  看了半天帖了,华光之狼有点累了,眼皮有点打架。他刚刚本来就不是正常醒过来,是被噩梦吓醒的,这才早上五点多,他还远没有睡够。

  将手机放到床头柜上,华光之狼想试着再睡睡看,结果闭上眼,脑里才一清静下来。那双可怕的刺猬眼就又出来了,给他吓的赶紧又睁开眼了。

  “我邪了吗?怎么老看见那只刺猬啊。”华光之狼不明所以,越想越奇怪,按说他现在人在嘉兴,又不在北方,杜星河当初惹到的那只刺猬在北方呢,不可能追到这来找他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杜星河见华光之狼有点知觉了,在他脑海里大叫:“阿狼!是我!是我让你看到那只刺猬的!我陷进你身体里了!!…听得到我说话吗!!阿狼!!!”

  挠了挠脑袋。华光之狼总觉得哪不太对,不过又说不上来,他这人不爱思考,索性就转移了注意力,把还没关掉帖的手机又拿起来,继续看搞笑歌词好了。

  接着刚才看的,到第36条了。

  这首《江南》是华光之狼的最爱之一,和《董小姐》一样,他对这首歌也是情有独钟,原因没的,就是因为他靠这首歌泡到过出版社的美眉。

  虽然现在再去KTV唱这首歌,显得有点老土了,但华光之狼可不吝那套。这首歌是他在KTV的必唱曲目,他觉得他唱这首歌超好听,并且也用这首歌成功俘获了给他实体出版武侠小说的副社长。

  在他看来,他能睡到人家,全是因为唱这首歌唱的好,他却不知道,人家愿意跟他睡。完全是看了他的小说才华,和唱歌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因为喜欢这首《江南》,华光之狼对原唱也比较有好感,虽然长得不难看,但给人的感觉很腼腆,不是那种乱泡妞的类型。所以被华光之狼定义成了无公害型的朋友,未来如果有机会,他可以和合作。

  听着华光之狼臭屁的心声,杜星河真是无奈死了,这才有多大点名气啊,这家伙就要和这个合作,和那个交朋友的。殊不知,人家根本就不知道他是哪根葱。

  不过杜星河不得不承认,如果未来发展的好,华光之狼确实有可能成为这个位面的顶星,再怎么说,这厮也是个拥有一整个世界智慧财富的穿越者,而且身体里有“怪力”,堪比超人。只要不死,这家伙就算乱混,也能混出个名堂的。

  “哈哈。”一看贴主吐槽周董华光之狼就心里爽翻,或许是对周董过于羡慕嫉妒恨了,也是把周董当成了他未来歌坛的最大对手,所以即使周董结婚了,华光之狼对这家伙仍旧不敢掉以轻心。对于周董的歌,他还是那个态度,歌不错,但周董唱功垃圾至极。

  至于这首《以父之名》,华光之狼之前或许听过,但没太留意,现在看到这样的歌词,在脑海想象一下那个画面,华光之狼在心笑道:“被人牵着双手走——竟然写出这样的词,周某某你丫真是个大傻叉!”

  杜星河本来还想翻找战争类的恐怖画面刺激华光之狼呢,结果听华光之狼这么一讲,他反倍刺激了,心想说这厮也太白痴了,平时总耍小聪明,该聪明的时候不聪明,一个人牵着另外一个人的两只手,怎么就不能轻轻的走了?还有更重要的一点,这首歌的词也不是周董写的啊!他骂周董什么!

  杜星河真是被华光之狼气死了,意识已经几十小时没休息了,杜星河都要被华光之狼给气精神错乱了。

  “我也对这俩字最有感觉,嘿嘿。”华光之狼色兮兮的笑了。被这俩字刺激着,他先不看贴了,而是调出了手机的照片,匆匆的浏览了一遍,这厮有干那事时照相的习惯。在另一位面,他没怎么用过数码相机。还是用胶片机呢,所以特不方便。来到这位面后,发现连手机都能照相,这家伙一下就美了,什么都乱找,也不怕传到cloud上被人黑了。

  华光之狼还不知道欧美艳照门事件,只知道陈老师的那次事件。他以为只要不把照片存到笔记里就会没事呢。他以为自己的手机上了密码和指纹双重保护就安全了。

  对于这样的智商,杜星河算是无力应对了,好在华光之狼现在手机里的照片还大部分是路人,只有包括空空在内的两个明星,未来他要真玩大了,非得因为这件事身败名裂不可!

  “阿狼!!…阿狼!!…你个白痴醒醒!!”杜星河突然想到,华光之狼用的其实是他的身体他的名誉,未来万一臭名垂青史。那不管他自己要不要脸,他父母脸上都没光啊!他必须得教育教育这小了,于是一阵狂叫,但可惜,现在有点精神错乱的他,连自己的意志都控不住了,怎可能唤醒华光之狼?

  “哈哈,潘帅怎么会写这样的歌!”华光之狼听过不少潘帅的歌,但没听过这首《24个比利》,所以自然不知道潘帅想写这首歌是从描述多重人格患者BllyMllgn传记式小说《24个比利》获得的创作灵感。华光之狼就光看乐了,觉得潘帅这次写的好傻。

  对于潘帅,华光之狼也比较有好感,的那种无公害型好感,对于帅气的男明星,尤指歌手,华光之狼会分成三种,一种就是力宏那种很有才华有魅力但传闻取向有问题的,这类他超喜欢;第二种就是潘帅,这种至少看起来无公害不会跟他争妞的,他也会对人家有好感;第三种就是周董或霆锋那种或有才华或超级帅,又很能泡妞的直接竞争对手,对这种人,他打心底里鄙视对方。

  杜星河被华光之狼诡异的心态搞的都要像这首24个比利的主人公了,陷在这孙意识里,实在太累了,也太不正常了,他寻思着待会要再找不到刺激这小的机会,他就得屏蔽一切内外部干扰,让自己休息一会儿了。

  杜星河之所以这么拼,这么久了还没休息,因为他实在心系另外一个位面的世界,在那个世界,他已经平稳扎根,并且发展起自己的事业了,他已经爱上那个世界了,他真的一秒都不想在华光之狼身体里多待,想赶紧回到那个属于他自己的世界,而不是在这个智商还没发育完全的白痴小身体里受刺激了。

  歌词本身不搞笑,华光之狼单纯的被这贴主的吐槽都逗笑了,若是这帖能够回帖,他一定会回一句:“我去换条内裤。”因为笑尿了。

  还是那句话,对于蔡10,华光之狼那是势在必得!周董不能给予人家幸福的那种女生,他要代劳之,一定要给人家幸福!他就看不惯周董那种大萝卜!

  虽然他自己也是见一个爱一个的类型。但他有一颗年轻的信心,可以给所有爱过的女生抛个坑,把她们都栽种起来,让她们获得永远的幸福,绝对不会心碎!哪像周董那样,爱完一个就抛起一个,华光之狼扪心自问。他绝对不会抛起爱人!

  杜星河在华光之狼身体里听着,无奈的摇摇头,心想这厮真是太年轻了,真是没谈过恋爱啊,他以为现实也能开后宫呢,以为后宫的女人可以相亲相爱。这不扯淡呢么!这小真是网络小说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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