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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三才杀阵

梦想岛中文    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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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众骑士颠起马匹,行伍人骑马,整齐划一,百匹战马甩着蹄子,跟上姜瑄的身影也往前冲。

  骑兵奔腾,称得上是冷兵器时代最威武的场景,尤其是卢肇庆麾下的部队。

  虽然人数少,可人人身上披红挂印的,军官的甲胄不同于士兵,他们的铠甲比较华丽,明军铠甲哪怕是后世,在兵击圈儿里也算是顶好看的。

  因为它皮铁结合,熟好的厚牛皮上勾嵌着金属,好似鱼鳞一般,一顶明灿灿的头盔上,是比脸还长的红缨,红缨上两簇黑羽。

  卢肇庆的部属更甚!早知道这榆林是个是非之地,更是武装到了牙齿,鞋面儿上都覆遮了鳞甲,身上铠甲的内里更是锁子甲加上丝绸套紧。

  一个骑兵手上有好几样兵器,先是连枷,到了明朝,他们多用枪,马鞍上挂着一对儿锤,后腰是一把开刃两尺的短刀,随着大腿,一把长刀滑下,胸前别着一副弩箭,只需要一只手拉扯,弩箭就可以待发,不过只能射伤无甲的布衣。

  这一身行头,哪个不长眼的遇上了,从前到后依次走一遍,活人当时就碎得,可以包饺子了。

  看着骑兵士气逼人,高迎祥的部下也不惧,依旧是紧紧站好阵型。

  两方也就二三百米的距离,战马在这个距离上比较吃亏,速度刚起来,还没稳住,这个距离其实很伤马匹。

  高迎祥的下属使唤的是另外一套组合拳:三才阵。

  三才阵需要好几个兵种,完全体的三才阵前锋是游击骑兵,然后是步兵列队,然后是跳荡,最后是大股部队。

  高迎祥部属擅长使唤的,是小三才,也就是中间弓箭、火铳兵,左右两边斜着伸出去的是枪兵,要不是兵种不全,这三才阵威力巨大。

  这是戚继光将军的军事创新,这个阵法,最讲究一个部属协同、缠打死扣!

  两边人的胜负手,在开始就已经决定:

  冲过去,骑兵自然无事,冲不过去,一旦缠住,一百多套甲胄和战马可不是便宜货,更别说京城来人的兵器,也好得不得了。这生意,流贼们自然想做。

  见卢肇庆丝毫不恋战,只是冲锋,高迎祥站在山头打了个哈哈:“好个他娘的总兵!果然是行事果决!”

  流民的武器纷杂,最短缺的就是箭矢,基本是两三轮齐射就停了下来。

  飘摇的箭矢扎在卢肇庆一行人身上,噗噗没了动静,卢肇庆都没心思挡箭,只是死命催马!竟然赶上了姜瑄!

  姜瑄光着脑袋,卢肇庆钢盔铁面,二人并驾齐驱,向着那三才阵就刺了进去。

  骑兵破阵,最怕长矛!故而入阵之时,定要有一手“拨云见雾”,就是把对面儿人的枪头儿挑开,只要有一个能进去的缝隙,就行。

  后世的坦克车表面有坡度可以造成“跳弹”,大明的骑兵一样可以,只要不是齐齐扎上来的,自然扎不住,速度快了,枪尖儿逮不住人,只需要拨开三四根枪头就好。

  所以先锋队的水平非常重要!

  好在不论是姜瑄还是卢肇庆,那都是打娘肚子里一落地,家里恨不能就安排他们练武,电光火石之间,二人冲开一个缝隙,随后,百多个骑兵列队通过。

  卢肇庆过得很快,几乎没有什么感觉,手中大枪一挥,不晓得弄死几个,眨眼的功夫,人就已经冲过军阵。

  此时正是得意,回头招呼部属赶快跟上。

  可一回头才发现不对!他的部属反而被敌人困住,只有三个骑士跟了过来,原来是因为卢肇庆他们冲的急,绊马索没有在第一时间施展,卢肇庆都冲过去了,绊马索才展开。

  绊马索分好多种,它们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想不想缴获马匹,如果是想,那就赤溜溜一根结实绳子,如果是不想,绳子上捆上铁蒺藜,马腿一绊,血肉模糊,受过这种大伤,一匹好马就再难恢复元气了。

  好马就变成了驮马。

  虽然糟蹋,但是能赢,赢了才有福消受啊。

  卢肇庆分明看见后面山上的人如同飞猿一般奔跑下来,借助地形,狠狠扑在骑兵们身上,自己的弟兄们,一个个杵在地上,

  场面开始混乱,卢肇庆大急,仓忙准备调转马头,想要杀个回马枪。

  可是羊肠小道,马匹调转马头不方便,更何况,现在调转马头,马匹是“停驻”的,这点儿距离,就算是杀个回马枪,那也是回马自己送上人家的枪,简称——找死。

  卢肇庆哪里经历过这个啊?官至二品总兵的家伙,其实他也没有经历过生死,人最难经历的,就是这种情感。

  若是看着旁的人死了,那也就死了,世上天天死人,有什么好说?

  可自己的同袍、自己的下属,跟着自己一路从京城赶来的锦衣同门,现在给流贼吃住,开玩笑,卢肇庆一时间都懵了!

  一匹战马直愣愣斜在道路上,上面一个直愣愣的人,心中熊熊如火的抱负在这一刻化为乌有!

  面前的这片景色,堪称修罗炼狱,飞奔而下的汉子,把自己的身体当做武器,跃在骑兵身上。

  骑兵武器众多,可奈何人家真不怕死,一个接一个的亡命鬼送上来,手上的武器根本就不够用!

  同一把武器,在这种情况下,很难用第二次,锤子除外,单刃武器不管是什么,下劈永远强过上挑,这一点主要不是威力,主要是速度。

  劈下去,再回来,可能自己的命就没了,故而把武器轮换开来,好让自己的“攻击间隔”高过地方飞扑上来的频率。

  其实不需要这样靡费武器,起码绝大部分的战斗都不需要,可面对高迎祥麾下的部队,实在是不行。

  他们真的不怕死,而且还是一个个上赶着来送死。

  官军还没品味出来一个总兵的脑袋有多值钱,高迎祥的部属却懂。

  流民,本是三五成贼,作案一次落荒而逃,是为流贼;对于流贼来说,最大的武器,就是——名声!

  流窜四方的流贼,就是凶神恶煞的人,名头不想,自然投奔者不多,若是名头响了,那千里以外都有人来投!

  名气最快的获得方式,就是杀官!近日来,榆林的县令死掉好几个,巡抚张大人要不是有个贤良名声,定然被榆林城的贼人所扰。

  武将和文官不一样,大明的总兵很值钱的,一颗总兵的脑袋,就等于万贯家财...还有几万大军!

  既然做贼,那就要一条路走到黑。高迎祥就是这样的人,这就是初代闯王的气魄。

  哪怕是身死功灭,也要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儿!

  闯军,亦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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