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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宁乡县的挫毛会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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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兵攻打宁乡的人并非刘芳亮,而是他的儿子刘骄。

  他作为大顺军的老前辈,自持身份,不好意思对一个小辈出手,加上收到的情报,对于刘雄这两千号人还不放在眼里,直接给自己儿子刘骄拨了两万兵马,准备教训教训北方这群不知道尊重前辈的家伙,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

  他刚和老冤家福王干了一仗,虽然粮食淄重缴获颇多,但是地盘上可以用的人口还是很少,跟着李自成的顺军有个特点,打仗都习惯了一群群人压上去打流氓仗,这人一少了就心慌,看着和自己底盘接壤的宁乡颇为兴旺,趁着士气正猛,刚好让自己儿子去掠点人回来,也给他增加点战争的经验。

  而作为刘芳亮的儿子,刘骄初次领兵,说不激动是假的,他跟着他爹绑来的秀才读了不少书,也有了些见识,眼下正逢乱世,有兵有粮,就是一方霸主,就如那福王,以前是多大的天潢贵胃,这不还是被自己老爹在自己封地上赶来赶去,连暖床的娘们都丢了,搞的自己多了好些个后妈。

  乱世中什么都是假的,只有刀兵是真的,再过两年还不知道有多少人称孤道寡呢!

  刘骄看着两万步卒兵马,心中豪情万丈。

  他来到宁乡城下,看着宁乡城外的景象有点啧啧称奇。

  宁乡城外是大量开垦整理好的土地,这些土地好像尺子量过一样,笔直有序,一道道和土地和军阵一样左右对称的排列在一起,粗大的南川河从中间穿过,每隔三十亩地的距离上必有一辆崭新的水车,清澈的河水在水车的作用下淋在土上养肥,这一陇陇黑的发亮的黑土铺在地上,肥沃的几乎能闻见香味,只待来年开春就能直接撒种子了,这种地看上去就想让人拿锄头翻几下。

  刘骄和部下贪婪的眼神打量着这些土地,他们很多都是庄稼人出身,面对这种地说不动心都是假的。

  “这宁乡的挫毛种地还有几分本事,可惜我来的早了,不然等明年稻子熟了再抢一波正好。”

  刘骄跟着他爹早已经习惯了流寇的思维,看见什么好东西第一个想法就是抢,而不是自己去耕种和劳动。

  他又打量了一下宁乡的城防,普通城池的城郭都是黑黑的,但这宁乡的城池外有点怪异,似乎还没有全部完工,它的外城有一大半被一种浅灰色的东西覆盖着,看不出是什么材料,既不是传统的石块也不是昂贵的青砖。

  另一边则是橙红色的东西,看样子是砖头,但连接的东西也是那种没见过的浅灰色东西。

  难道是石灰?

  而且城池的布局很奇怪,两侧有一个菱形的墙口如同牛角一般伸出来,并且在五米高的城头处有倒垂下来的防御工事。

  这种布局听自己爹讲过,在辽东就有这种玩意儿,一般叫做棱堡,修建成本高昂,专门为大型战争修建的。

  可问题是这里是哪里,这里是穷的要命的山西,眼下这宁乡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县城,有必要搞得跟刺猬似的吗?

  “看来这挫毛除了种地厉害,打仗也有一手,若能收降过来,不失为自己一大助力。”

  这是刘骄在仔细观察宁乡城防后生出的第二个想法。

  他越是看宁乡越觉得里面玄机重重,他虽然没打过棱堡,但是并不妨碍他联想攻击这种城池的难度,这宁乡城绝对是块难啃的骨头。

  刘骄莽归莽,但不是没脑子,这种摆明着吃亏的攻城战不打算打。

  正好大军粮草充裕,他索性按照兵法里面的路数,来个围点打援,把宁乡的挫毛围死在里面。

  看有哪个不开眼的贼将来试试我刘骄的本事!

  赵毅带着四千兵马行军过来没有丝毫回避,当天傍晚就到了临近刘骄的十里之处。

  刘骄也得到了北边来了四千敌兵的消息,他没想到还真有不怕死的人敢过来,嚯哟一声,马上给手下两个标营将领分别点了三千兵马,共六千人北上迎敌,自己亲自率领老爹给他压阵的两千轻骑兵绕后,准备在大战时袭击,剩下一万两千人则将宁乡围住。

  这是一手中规中矩的战术,任哪个将领也挑不出毛病,颇有几分刘邦领二十万大军打项羽三万步卒时的风格。

  同样都是利用步卒缠绕和打乱敌方的步兵阵型,然后再以精锐骑兵冲阵切割敌方步兵,最终达到一槌定音的效果。

  这个方案一般来说非常有效,是既经典又流行的战术之一,很少出现偏差。

  不过可惜的是,赵毅在经过完善军制给士卒分田后,整个军队的性质已经从半封建军队转变为了大军功主义的近代化兵团,死亡并不足以吓退他们。

  战士们都在盼着明年春耕后家里收获的白花花、香喷喷的粮食,而刘骄这带人来是想干什么?

  这是要抢自己的地!

  这是跑过来送人头!

  是可忍孰不可忍!?

  在赵毅不断速送的唯军功论加上红色思想熏陶的新民军战士早已经如同被打了鸡血的猛虎一般,就连随军押送补给的一一等俘虏都双眼通红,纷纷摩拳擦掌了。

  斩首三级者可以从俘虏转正。

  那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和新民军战士们一样,每月有一两银子的军饷,意味着自己最少有七亩良田,意味着白花花的大米还有香喷喷的娘们!

  一个俘虏,只要三个人头就能改变他们的命运。

  连俘虏都如此狂热,更何况新民军战士们!

  刘骄派遣的两路将领分别叫做谭延和许威,这二人都是刘芳亮的老乡和心腹手下,特地安排来给自己儿子保驾护航的。

  这边谭延的三千步卒率先和全副武装的一团迎头撞上。

  “杀光他们!”谭延抽出腰刀狂吼道,他也是一员久经战阵的悍将,看见全部都穿着精钢铠甲的二团毫无惧色,带领手正面袭击。

  冷兵器时代,厮杀最惨烈的既不是弓兵也不是骑兵,而是步兵。

  弓兵左右不过一支箭矢,射死射伤都不吓人,骑兵哗啦啦一片压过去,留下一片残肢碎骇固然恐怖,但是来得快去的也快,唯有步兵之间的厮杀最为磨人,不仅因为残忍,而且慢,越是旗鼓相当的对手,持续的时间往往越长。

  “杀呀!”谭延的部下同样怒吼着给自己壮胆,一窝蜂的朝着新民军压上去,他们不是没有和着甲的明军交过手,但依然凭借着人数和不要命打败了对方,以往的胜利告诉他们这次也不例外,何况他们都是大浪淘沙留下来的精锐,知道在战场上越是怕死反而死的越快,所以都义无反顾的往前冲。

  而反观二团的战士们,他们原先同样是流寇出身,但是在经历了一连串的战争、整编还有新民军的军改后,已经脱离了流寇的战法,变成近代化的军队了。

  他们安静的可怕,走在第一排的都是老卒和班长,他们默契将钢枪朝着斜上方举起,大步朝着谭延部走去。

  交战的头手是老卒或班长,这是新民军的特色,也是新民军在一场场战斗中养成的默契传统,新兵需要时间成长,如果是其它的军队,新兵一般是被当做炮灰使用的,幸存下来的自然就是老兵了,但在赵毅这里,整个军功集团就是一体的,要提高士兵的待遇,首先就要给予士卒们人权和荣誉,即使是最普通的一个战士,也要让他明白,他是崇高的,是不会被战友们舍弃的,这样部队才会紧密团结在一起,在良性循环下,部队不仅不会勾心斗角互相拖后腿,人们才会争先恐后的以当兵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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